樟树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樟树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
樟树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涝区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内容,总投资约1.6亿元。具体如下。
(1)涝区治理工程:赣西肖江堤涝区治理工程(含荷湖电排站、贮木场电排站),工程投资约1亿元。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樟树市山前河综合整治工程、长公堤下段除险加固工程、太湖围堤段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项目 | 招标范围 |
赣西肖江堤涝区治理工程 |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
山前河综合整治工程、长公堤下段除险加固工程、太湖围堤段除险加固工程 |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
2.4 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包括两部分:工程勘测费、工程设计费,均采用费率报价。
(2)工程勘测费招标控制费率为80%,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费乘以建安资金到位率;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费率为40%,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费乘以建安资金到位率。(建安资金到位率等于施工招标的中标金额除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投资)。
2.5 标段划分:1 个设计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 9月1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 j 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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