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2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2.6 招标范围:
(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2022年1月1日以后生产)、成熟的产品,为适应电厂生产工作,必须提供设备相应型号的煤炭版车型。承租方不接受带有试验性质的设备、部件。
(2).租赁数量:履带式220型推土机两台、装载机一台。(具体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需配置两名工程车辆驾驶人员。(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推土机、装载机授权代理书或代理证明。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工程机械销售业绩不低于10台,或工程机械租赁业绩不低于三项,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上述要求内容的关键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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