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南华工业园煤化工区油气合建站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煤化工区油气合建站工程,已由张掖市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备)〔2021〕99号 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高台县南华工业园煤化工区
2、工程规模:新建综合站房175.5平方米,罩棚875平方米;设置总容量120立方米的储油装置,30立方米柴油罐2个、30立方汽油罐2个;30立方米LNG储气罐1个,安装加油机4台,加气机2台,并配套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卫生间及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10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1月 15 日
计划总工期: 107日历天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做出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20〕66 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7月至 2022年7月)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以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信息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获取日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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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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