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京沪高铁维护管理公司济南维管段废旧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JHGTWG-JN-FJ-202203
本出售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维护管理公司济南维管段在日常维修、自缆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出售。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维护管理公司济南维管段,现已具备出售条件,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出售废旧物资。
中铁电气化局京沪高铁维管公司济南维管段自揽工程(拆除日照港石臼港区港口既有营运铁路电力牵引接触网(无电) 及支柱、钢柱、软硬横跨等设施)以及京沪高铁接触网维修管理(济南维管段辖区内)。
出售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维护管理公司济南维管段废旧物资出售一览表》。
3.1本次废旧物资出售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招标物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须具备所回收物资的资质或行政许可,满足《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16号令)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017年8号令)要求,投标人如不能提供上述资料,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1.3回收能力要求: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能力和经验;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废旧物资出售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的投标单位;
3.1.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维护管理公司济南维管段废旧物资出售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4.3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2日16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不能提供的请出具国家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单,将以上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未发投标申请表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人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人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采用线下方式将谈判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投标人。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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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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