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迁移至IAC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目前,T1T2T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位于T3-TOC,在确保不影响原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及T1T2T3航班运行保障的条件下,将T1T2T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迁移至IAC,达到在IAC相应席位上可远程操作控制T1T2T3智能照明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迁移至IAC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1个月(一次性完成),具体时间由招标人视运行情况决定,并提前通知中标人。
注: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③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④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⑤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照明系统销售、安装或维护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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