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1/18-SB-01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山东华电潍坊保税区120MW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高效组件打捆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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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各光伏项目单位现场
2.2 项目规模:约662.36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以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1/18-SB-01101 | 山东华电潍坊保税区120MW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高效组件打捆招标 | 山东华电潍坊保税区120MW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组件 | 2000 |
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
要求:单块组件的电池片数目及尺寸均不作限制,耐压等级1500V。
组件类别 | 功率要求 | 预估数量(MWp) |
单面单晶硅高效组件 | 530Wp及以上 | 130 |
双面双玻单晶硅高效组件 | 540Wp及以上 | 532.36 |
合计 | 662.36 | |
本次打捆招标规模暂估662.36MWp。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潍坊保税区120MW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高效组件打捆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30Wp及以上单晶硅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投标文件应附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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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05 21:30到2022-09-1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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