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9月7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委托,对李沧、潍坊油库油气回收设备升级所需李沧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潍坊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912A/B-5509-11497-B2 2.项目内容:李沧、潍坊油库油气回收设备升级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00 | 台 | 包-B2-潍坊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7 技术规格书为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2潍坊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必须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附件的全部要求,对设备的质量、稳定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及配置参数等方面进行承诺。 3.1.8 投标人须对质保期限做书面承诺,要求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6个月。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对运行中出现的由产品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3.1.9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国家防爆电气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油气回收装置防爆合格证书。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国家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国家防爆电气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理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8月20日 8:00至2022年9月12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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