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宁线六座站场增设物理防护墙工程防爆炸玻璃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GWSDYW-2022-ZYGS-C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本招标项目冀宁线六座站场增设物理防护墙工程防爆炸玻璃采购(招标项目编号:GWSDYW-2022-ZYGS-C09),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炸玻璃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根据北方管道公司《计划〔2021〕369号-中原-关于下达冀宁线六座站场增设物理防护墙等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山东运维中心《关于下达冀宁线六座站场增设物理防护墙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山东运维【2022】239号)投资计划内容,将在冀宁线德州站、济南站、泰安站、曲阜站、滕州站和枣庄站六座站场综合值班室与工艺区之间增加防爆防护墙。 为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该项目内的防爆炸玻璃626.72m2。 2.2招标范围:防爆炸玻璃 标包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范围 一 防爆炸玻璃 ㎡ 626.72 夹层玻璃:防爆炸玻璃厚度不小于28.1mm,符合《GA 667-2020防爆炸透明材料》中防非接触爆炸7级A类的有关要求。 2.3实施或交货地点:冀宁线德州分输站、济南分输站、泰安分输站、曲阜分输站、滕州分输站和枣庄分输站。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15天内。 2.5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否决。 3.3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工程需采购防爆炸透明材料,防爆炸玻璃厚度不小于28.1mm,符合《GA 667-2020防爆炸透明材料》中防非接触爆炸7级A类的有关要求,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要求近3年(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生产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6信誉要求: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最近3 年(2019年 至 投标截止日期)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运维中心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运维中心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山东运维中心列入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7 技术要求: (1.)防爆炸玻璃满足设计文件中尺寸与安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不满足,予以否决。 (2.)防爆炸玻璃的防非接触爆炸性能必须符合《GA 667-2020防爆炸透明材料》中7级A类要求,不符合,予以否决。 (3.)质保期至少1年,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 (4.)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予以否决。 (5.)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范围。不满足,予以否决。 (6.)构成对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规定技术不接受条款的实质性偏离。 获取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14:00起至2022年9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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