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设备检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4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设备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汉;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设备检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武汉;
2.5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除灰和脱硫运行方面所有辅助性工作,干灰系统设备的操作及巡检,干灰系统的放灰装车(干、湿灰)工作,二水石膏装载清理工作,锅炉飞灰采样配合工作,库前对装载车辆轮胎冲洗设备,炉底放渣门及渣仓的维护工作,锅炉至灰渣泵房零米渣沟、灰库及广场灰沟清理,灰库、石膏库、渣仓文明生产工作以及干灰系统仓库的辅助工作,10kV线路供电系统巡线及故障处理。详见《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主机或辅助设备维护或检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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