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焦化厂煤破碎机除尘升级改造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21116014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煤破碎机除尘升级改造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焦化厂煤破碎机除尘升级改造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概况:备煤车间原有精煤二次破碎机除尘器(原设计7万m3/h风量),因工艺调整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且仓体无隔仓,干熄焦车间原有2#通廊除尘器(设计2万m3/h风量),风机风量过小、压头不足无法满足超低排放收尘要求。现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后各除尘器所涉及收尘区域备煤车间岗位粉尘浓度≤4mg/Nm3,干熄焦车间岗位粉尘浓度≤8mg/Nm3,各除尘系统的排放满足颗粒物≤7mg/Nm3,过滤风速小于0.7m/min。
2.2工程主要内容:①拆除原备煤2#通廊除尘器,对土建基础加固提升并新建一套不低于10万m3/h风量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精煤二次破碎机运行过程扬尘,增加气力输灰输送除尘器收集的煤粉至备煤车间筒仓内;②改造原有精煤二次破碎机除尘器风机(更换风机为7万m³/h风量)、电机、管路以及控制系统,对现有除尘器进行隔仓处理,增加气力输灰系统,收集附近几条干熄焦皮带转运站粉尘,并与筛焦楼1、2、3#除尘器管网并网,实现互为备用;对原有筛焦楼2#和3#除尘器吸尘点和管网重新优化合理布置;对管状皮带507和602展开段进行扬尘治理,加设吸尘罩和密闭罩,减少展开段扬尘和地面降尘。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设备拆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试车、热负荷试车、单机试车、热负荷试车、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合同生效后180天。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按0.3万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不小于7万立方/小时风量除尘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完工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业绩的相关工艺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11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221116014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时整,集合地点:焦化厂,联系人:郑工 13950964916 。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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