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石青村黄金尾矿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石青村黄金尾矿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一期)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石青村黄金尾矿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一期);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
4、工程规模:管控二类建设用地40894.71平方米,管控农用地61515.34平方米;建设用地管控采用地块周边设置围挡,配套设置雨水沟,布设监测井,在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铺设防尘网,安装监控设备;农用地块在周边设置围挡,在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铺设防尘网,安装监控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项目概算:292.35万元。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
3、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9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投标人近一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格式自拟)的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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