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燃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2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燃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负责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取得《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制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含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负责各个阶段(包括前期手续办理、项目申报、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中、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投产等)与环境评价有关的报表、申报材料、现场工作、报告编制、阶段验收、阶段总结以及相应的专家评审(包括会务及专家费等)等所有全部事宜,直至取得全部的环评批复文件以及通过最终的验收总结。
2.2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华能日照电厂。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45天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应具有2个热电联产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资料,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2) 报告主要编制人员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为投标人单位全职工作人员(需附近半年社保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23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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