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JL-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2.2. 项目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定日期开始,至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备案后终止,分为施工期监理服务期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期两个阶段。
施工期监理服务期为监理人员进场至工程建设期结束,暂定为26个月(暂定为2022年10月至2024年11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期暂定为12个月(暂定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至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备案后终止。
总服务期为38个月,施工期监理服务期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期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服务期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进行适当调整。
2.3. 项目规模: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由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组成,总装机容量2600MW。
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昂多乡,规划总装机容量1800MW,工程等级为大型,平均年上网电量约358377万kWh。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72个光伏子方阵,572个35kV箱变、2座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388km(其中电缆桥架敷设255km,架空线路133km),新建道路162.4km,(进场道路总长 24.42km,进站道路0.19km,场内主干44.838km,场内支干道92.94k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171.0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2.43公顷,临时占地3108.64公顷。工程总挖方90.72万立方米,填方90.72万立方米(其中草皮29.38万立方米,表土4.10万立方米),无永久弃方。工程总投资989940.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7365.31万元。施工进场道路和供电工程计划2022年9月底开工;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主体工程总工期19个月。
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拉妥乡境内。场址距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 45km。场址地形地貌为朝西南缓坡和小丘陵,总体地形平坦,海拔高度为 4300m~4800m。S202 省道从场址内穿过,场址有乡村道路与 S202 省道连接,周边交通便利。本次设计范围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800MW,总占地面积约 11.9km2。根据规划容量及接入系统报告要求,本项目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出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拉妥 500kV 汇集站,线路长度 6km,导线截面按 4×300mm2考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审定的接入系统专题报告为准。新建进场道路约1.1km,进站道路0.02km,新建光伏阵列区道路约 50.080km。供电工程计划2022年9月底开工;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主体工程总工期19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17-JL-00201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 |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主要包含:(一)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二)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 | 500 |
一、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昂多进场道路施工、供电工程、场区通讯工程、光伏场区(含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表土堆存场区、草皮堆存场区、附属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
(二)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供电工程、场区通讯工程、光伏场区(含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表土堆存场区、草皮堆存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
1.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中标人将作为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水保管理中心主要成员,具体负责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就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环水保事务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对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事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对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协助配合招标人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的培训、演练、突发事件的应对、创优创示范工程的申报等,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监督、检查、调配;研究制定《高海拔高寒区域光伏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管理指导意见》。
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效果的综合驻点巡视监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其中: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车辆及施工机具废油处理、施工人员医疗废物处理、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及动物救护站等;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三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8年1月1日至今通过阶段验收(含蓄水阶段或竣工验收)至少1项装机规模≥1000MW大型水电站或1项≥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在建或竣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扫描件;
4.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如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以外的专业,还需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副总监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5年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如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以外的专业,还需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至少具有1项装机规模≥1000MW大型水电站或1项≥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业绩。总监和副总监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20 14:30到2022-10-3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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