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QT-138)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大龙分公司后勤外委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承包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逐年签订合同。预计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7/17-QT-13801 | 大龙分公司后勤外委服务 | 负责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后勤服务,服务期36个月,人员23人(含管理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的“发包人要求”。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龙分公司后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日期的一个月之前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预包装食品(生产或销售)备案证(任意之一)。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20 20:10到2022-10-2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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