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6/20-QT-01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生产和销售项目所属七家电厂入厂煤实验室CNAS认可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
2.2.项目规模: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咨询及开展实验室CNAS认可所涉及的工作,保证获得CNAS认可,并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延伸咨询服务,保证企业燃料采制化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讲解认可标准和准则,开展培训;
(2)制定计划、指导建立体系文件,审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质量记录;
(3)指导开展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
(4)指导文件控制和档案管理;
(5)培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法定计量单位、数据修约和抽样基础;
(6)指导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工作,协助编制检定/校准计划、实施、结果确认,建立设备档案;
(7)指导建立人员技术档案,培训内审员并取得内审员培训课程合格证书,辅导内审员开展内审;
(8)指导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指导整改闭环;
(9)指导分析检测能力和认可申请材料。
(10)指导协助编制现场评审后的整改材料。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顺利通过监督评审为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6/20-QT-0102 | 入厂煤实验室CNAS认可咨询服务 | 1.富发、哈热、佳热、齐热、富热:电煤采样、制样、全水分、空气干燥基水分、氢、全硫、发热量、碳相关参数检测能力的认可咨询服务; 2.哈三:采样、制样、碳检测能力扩项认可咨询服务; 3.牡二:采样、制样的扩项认可咨询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入厂煤实验室CNAS认可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投标人近10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报价前)具有至少1项电力系统内同类型实验室CNAS体系技术咨询类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7.投标方具有1名现役CNAS主任评审员,且该人员为全国或电力行业与煤炭或燃料管理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或团体(专家)委员;投标方人员具有一定的煤炭检测技术理论知识,起草过国家或行业(CNAS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并提供相应标准/规范全文;上述人员须为投标方正式员工,提供近1年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31 15:30到2022-11-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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