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项目(一期)代建服务,招标人为宁波市商贸集团宁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宁海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一市镇蛇蟠涂北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约8.7亿元,总用地面积约1819.6亩,总体规划为5个功能区,分别是水产养殖区、厂房蓄水区、尾水处理区、冷冻区及配套用房等。项目一期总投约1.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863万元,总用地面积约375亩。
2.3 标段数:1个。
2.4 招标范围:
(1)建设模式:全过程代建。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前期立项起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投资控制、产权办理(如有)、资产移交(如有)、资料归档、工程咨询、工程保修期结束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
(2)协助完成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项目(一期)项目的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工程审计等配合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全部完成的全过程代建管理(至项目验收、结算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
2.6 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施工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2.7 最高限价: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取系数0.7)后的折扣率 9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日9:00 至2022年11月8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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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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