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主机设备采购(蒸汽轮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工程名称)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新会)核准[2020]3号。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主机设备采购(蒸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2台(套)“一拖一”的SGT-800(56 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轴单元制热电联产机组,配套2台余热锅炉、2台汽轮发电机组(抽凝)及相应的公用设施。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85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和主要设备投资估算限额:人民币62818万元。
2.5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期工程设置2台抽凝式蒸汽轮机。抽凝式汽轮机为双压无再热、单轴、湿冷、向下排汽、抽汽凝汽式供热机组。抽汽方式采用一级可调整抽汽,从汽轮机汽缸抽出后供热。2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支付预付款后10个月完成第一台蒸汽轮发电机组交货,第二台蒸汽轮发电机组比第一台蒸汽轮发电机组延后2个月交货。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的经验,投标人在蒸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台(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0MW-7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蒸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商业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及投运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3 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05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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