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2379号】石龙区龙康苑小区(康洼、高庄、许坊社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石龙区龙康苑小区(康洼、高庄、许坊社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给水工程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12 月 2 日9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石龙区龙康苑小区(康洼、高庄、许坊社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给水工程
2、招标编号:KWDZB-2022-13
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东至观湖佳苑小区一期,西至康洼水库,南至中鸿路,北至康洼村;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
石龙区龙康苑小区(康洼、高庄、许坊社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给水工程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内容为准;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可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22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证明;
以上养老证明要求具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11 月 11 日00时00分整至2022年 12 月 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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