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防疫物资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AL-1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防疫物资定点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AL-1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哈尔滨分行提供满足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需要的各类防疫物资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的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如果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的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果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同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的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公司、法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服务商须提供承诺函。
6、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的利润表,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一年内三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如属于免税企业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8、供应商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9、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 (县级) 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0、供应商应具备工行 (县级) 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11、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供应商在与工行合作中无违规违法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4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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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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