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泥)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2-70-2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3611.4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91.1 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10 万吨/天,主要建设包括:鼓风机房及配电间、二沉池等。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
(4)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竞谈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谈判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应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谈判,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谈判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2 年11月15日至 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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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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