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第二实验学校新建风雨操场及围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洛龙政采磋商(2022)0305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龙门第二实验学校新建风雨操场及围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磋商(2022)0305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龙门第二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洛阳市龙门第二实验学校新建风雨操场及围墙工程,位于洛阳市龙门第二实验学校院内,操场位于校区西侧,整体呈四边形,占地面积约2950平方米,场地设有3条非标跑道,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设施,本次将原沥青跑道改为塑胶跑道,篮球场为塑胶地面,操场周边围墙改造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3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29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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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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