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剂(石灰石粉)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35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剂(石灰石粉)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因脱硫剂(石灰石粉)厂无罐装车辆,拟对脱硫剂运输工作进行外包, 达到脱硫剂及时运出,满足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5、6、7机组环保脱硫需要。合同期12个月,以实际完成运输量据实结算。中标方负责合同工期内的脱硫剂装车、运输、卸车工作,路程:由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剂厂至本厂#4、5、6、7机组石粉仓。详见招标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剂(石灰石粉)运输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
(1)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剂厂,拥有5台成套脱硫剂(石灰石粉)加工设备,年产量30万吨。本项目的范围包括:中标人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罐装车,并负责脱硫剂装车、运输、泵送卸车。路程:厂区内脱硫剂厂至本厂#4、5、6、7机组石粉仓。
(2)泵送卸车方面:1)脱硫系统工作正常情况下,40吨左右/车需要2.5小时左右(招标人提供压缩空气,用于输送石粉);2)脱硫系统非正常情况下,将向地坑中泵送,40吨左右/车需要8.5小时左右。年运输量约20万吨左右,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以上两种卸车情况,提报两种情况下的同一的综合单价,不接受按各自单价单独结算。并按合同期内运输脱硫剂(石灰石粉)量20万吨报项目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灌装车辆运输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使用的自有或租赁罐装车辆须取得公安交通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在有效期内,车辆不少于4辆,须提供全部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
2)投标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人的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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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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