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北分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3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东北分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人为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营口市境内,项目内容为分布式光伏+低温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炕,本期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100MWp,所发电量经380V/10kV线路全额上网。项目选用单晶硅540Wp组件,安装15KW逆变器,安装5000户;主要利用屋面、闲置空地安装光伏板,配套安装一套空气能热泵+石墨烯电炕。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境内 。
2.3 采购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含接入系统工程)。含本工程从地质详勘、桩基检测、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光伏电站、低温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炕的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及接入系统工程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本工程从地质详勘、桩基检测、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且完成项目达标创优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地质详勘监理、桩基监测监理、设计监理、性能试验、环保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监理资料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工程质量评价。配合达标投产创优及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4 服 务 期:计划2022年12月开工,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程竣工时间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7 年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3项(单项不得低于10MW)10MW或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项光伏发电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服务业绩(须附相关明材料),承诺不得兼任其他同期工程职务(提供承诺书)。
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安全监理需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地方建设部门或地方应急部门安全培训上岗证书(须附关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5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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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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