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2278-ZB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本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规模: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线路全长162.368km,全线共设汕尾、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汕头站共计7座车站,其中汕头、汕尾站为既有站,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为新建站;设独立基站31站,中继站7站(全部与基站合设),电气化所亭11站(含2站与基站合设),直放站30站(其中隧道外15站、隧道内15站)。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正线间距:5米;
(4)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6)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综合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范围:
2.3.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风雨灾害监测系统、地震预警监测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3. 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投标人2020和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 供货业绩:见本章《招标公告》7.3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8.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9. 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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