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QT-08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
2.2.项目规模:厂91辆机动车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6-QT-08701 |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交强险、车船税、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险、乘客险以及医保外责任险,服务期限3年。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9.投标人必须有车辆保险相关资质,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山东省邹城市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有专人负责被投标人车辆保险管理工作。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2 10:49到2022-12-2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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