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出入口控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出入口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0747-2260SCCZAA91。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包1)和出入口控制设备(包2)。
(一)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不含通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包含两樘门及门框、闭门器、联动锁、控制器及线路、五金配件、安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 | 预估套数 | 招标控制价 |
1 |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 22 | 6500元/套 |
(二)出入口控制设备
按照《银行安全防范要求》,出入口控制装置应能够存储人员出入信息且可随时调用,要对非授权开启、胁迫开启、断电、控制主机被破坏等异常情况,能及时将异常信息报送联网报警服务中心。因此设备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并能通过U盘或网络将存储数据提取。由厂商给出设备安装方案,并负责提供其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部件间的连线、线槽、线管、电源线、插头和插座等插接件,以及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安装专用工具等,同时提供调试、培训等相应资料。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 | 每套数量 | 预估套数 | 招标控制价 |
1 | 控制器 | 1 | 782套 | 2500元/套 |
2 | 识读器 | 1 | ||
3 | 电磁锁 | 1 | ||
4 | 出门按钮 | 1 | ||
5 | 门禁卡 | 50 | ||
6 | 电源 | 1 | ||
7 | 玻破开关 | 1 |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提供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9)拟投标设备须符合《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18)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检测报告》;(仅适用包1)。
10)拟投标设备须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B∕T 37078-2018)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检测报告》;(仅适用包2)。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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