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企直采购灯具与非标准加工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19-2211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企直采购灯具与非标准加工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XCZB19-2211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企直。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655198.26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3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
3.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出具保密承诺。
3.5、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和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人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处罚及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1月06日23时59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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