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3-27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通勤车租赁服务,投标人提供1辆35(34+1)空调大客车(汽油、柴油、纯电动均可),负责本单位往返职工住宅区及沿途(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北方家园南北区)通勤服务,如遇雨雪天或疫情等特殊情况时,投标人须更换为1辆55座(54+1)空调大客车,工作日每天往返2趟。车辆须为10万公里以内的客车(国四及以上标准),配备至少1名与通勤车车型相符的司机,并负责服务期间所有车辆的燃料、保险、维修及配件、停车费、车辆年检、人工、过路费、安全保障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临时性活动包车服务,投标人提供不同需求类的车辆,负责本单位临时性、多人数的职工集体出行活动、业务接待等工作,包括16-20座丰田考斯特(排量4.0L及以上,2017年1月1日以后出厂或10万公里以内)、55座大客车2辆(10万公里以内的客车)、7座别克商务车(须为2020年11月10日以后出厂),配备与车型相符的司机,并负责服务期间所有车辆的燃料、保险、维修及配件、停车费、车辆年检、人工、过路费、安全保障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如果因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投标方提供的排放标准车辆停止使用,投标方应自行组织满足排放要求的车辆进行承包服务,要求车况整体较好,符合交通运营、安全行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份合同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客车(须含有35座及以上)租赁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车辆座位数、签订时间、服务周期、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1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06日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