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运城分行及营业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征询方)现就运城分行及营业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事宜开展征询,邀请资质合格且具备服务能力的响应方前来参加征询,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采购征询事宜由以下(2)执行:(1)征询方(2)征询方委托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一、征询项目概要及要求:
(一)项目概要:中国民生银行运城分行及营业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邀请之《征询项目概要汇总表》。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2023年预算额为62.52万元
二、响应方资格条件
(一)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对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二)响应方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经营许可证》,且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后)至少完成一项类似服务业绩。
(三)响应方需提供同时容纳40人就餐的服务场地,地点需在距离运城分行500m范围内。
(四)响应方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结算、破产状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五)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
(六)响应方必须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税除外。
(七)信誉要求:
1、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响应方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八)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既往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九)其他要求:
1、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征询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30分至2023年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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