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BEJX-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轮胎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5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轮胎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轮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 2020 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生产及安全责任事故,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到经营异常名录。(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供应商未被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具有品牌轮胎销售营业执照。
9、投标人必须有经营场地(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时间:2023 年 0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01 月 17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 11:30 时,下午 14:30—17:0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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