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2年湘潭市段、娄底市段高速公路弱电迁改设计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2年湘潭市段、娄底市段高速公路弱电迁改设计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和湖南省娄底市。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2314.29万元(不含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施工类为9%,服务类为6%,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政策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2.4招标范围:本次需采购主要内容为湖南省湘潭市段、娄底市段高速公路弱电迁改设计施工项目,详细规范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不划分份额,各选取一个中标人,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实施份额 | 实施区域 | 总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一 | 100% | 湘潭市段 | 1354.88 | 1 |
标段二 | 100% | 娄底市段 | 959.41 | 1 |
合计 | 2314.29 | 2 |
注:本项目各标段不限投不限中。
2.6不含税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标段一设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13548800元,标段二设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9594040元,投标人的不含税总金额超过不含税招标控制价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7 工期要求:工程整体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2.8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自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项目(即通信线路施工项目或通信网络施工或弱电施工项目)业绩合同。
注:①合同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关键页未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不在要求范围内的均不认可。
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须提供清晰可分辨的扫描件。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为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的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的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为2022年4月至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如为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如为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投标人所提供的团队人员名单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3)所投标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证书不得复用,如涉及复用,则复用人员及证书的所投标段均否决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或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应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0)不同投标人在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0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23年1月16日17: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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