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公司树脂部科研项目七台非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陵公司树脂部科研项目七台非标设备(WZ20230131A/B-2105-331-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刮板式隔膜蒸发釜;预反应釜及其他反应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反应釜\Φ700×2000~2500×6 S30408 不带搅拌器 常压 | 1.00 | 台 | 包-B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业绩要求:2010年至今,具有换热面积≥3?立式刮板式蒸发釜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如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要提供技术协议)和对应业绩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7 技术文件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标注“△”偏离3项及以上否决。卖方对重要技术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并给出相关技术指标;如有与技术规格书描述的要求不一致但能满足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未明确响应的一律视为偏离。 3.1.8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D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 8:00时至2023年1月1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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