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02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厂区垃圾清运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穆响路5001号
2.项目规模:2×330MW+2×670MW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3月15日-2025年3月14日。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02101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厂区垃圾清运 | :①公司内所有放置挂车式生活垃圾桶的垃圾点,共计87个生活垃圾桶,采用专用垃圾压缩车清运至环卫部门生活垃圾转运站。②公司内所有大型垃圾箱处:#1、2、3、4炉工业垃圾池、一期煤场内垃圾池、物资部院内垃圾池、厂前区垃圾池,以及机组大小修期间生产现场临时设置的垃圾存放点等处的普通工业垃圾约2车/天(大8轮、满载18m3),清运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消纳场。③需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硅酸铝废旧保温、煤场内煤粉污染的编织袋及草帘等约1400m3,清运至具有专业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单位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厂区垃圾清运】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生产型企业实施垃圾清运或垃圾处理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⑵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16 16:40到2023-01-29 23:00。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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