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发油区地面及网架维修工程(二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发油区地面及网架维修工程(二次)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发油区网架及地面维修的批复》(石化销售赣财抄〔2022〕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发油区地面及网架维修工程(二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发油区地面及网架维修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枯桐岭发油区。
2.3建设规模:枯桐岭油库发油区地面及网架维修工程。
2.4建设投资:635489.39元。
2.5计划工期:15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2019年至今)以来有加油站或油库改造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取得了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了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近三年以来有加油站或油库改造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有加油站或油库改造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取得了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近三年以来有加油站或油库改造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如社保无法打印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说明函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前2月】社保缴费证明。
(5)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未取得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项目开工前取得中国石化安全培训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2019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中标候选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7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招标人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投标人违反以上承诺,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罚决定。
3.8农民工工资保障: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对本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请承包单位在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如不提供该支付表或发现隐瞒、造假等行为,本公司将依法暂扣该钱款用于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视情取消合作。
3.9工程款支付方式:我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为期三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由中标人承担。
3.10该项目价格为预估价,实际执行价格可能与预估价存在较大差异,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合理报价。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29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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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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