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3年-2025年厂区消防
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14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3年-2025年厂区消防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马村
2.2 服务内容: 华能海口电厂厂区内消防及安保工作。
2.3服务期:服务期限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采购期限3年,预计从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消防范围包括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养、调整更换等;建立防火检查等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教育、消防技能训练等,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技能;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安保范围包括按岗位职责的执勤管理、责任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等的巡逻检查、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治安安全隐患,同时设法消除隐患并汇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服务人数不少于300人规模企业的消防或安保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如业绩合同未体现人数规模的,投标人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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