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2-CNCCC-FW-GK-3269/01
发标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惠州32-3平台旧开排沉箱拆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惠州32-3平台旧开排沉箱拆除服务项目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项目概况: | 惠州32-3平台的旧开排沉箱超设计寿命服役,结构腐蚀及穿孔破洞情况严重,经历了多处临时修补。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计划于2022年安装新的开排沉箱。为了确保平台导管架的结构安全,船级社建议减轻平台重量,计划在安装新开排沉箱后,将旧开排沉箱全部拆除。 |
项目所在地: | 深圳地区、惠州地区的陆地及海上设施。 |
服务内容简介: | 为平台旧结构物拆除提供施工人员、机具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海上油气田施工服务类业绩服务类业绩,且单项业绩(或单个订单)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1月20日到2023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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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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