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水表供货项目(2022-2025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机械水表供货项目(2022-2025年)(第二次)(项目编号:CG2022-013,招标代理编号:07-02-04A-2022-D-E20027C01)。已由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机械水表供货项目(2022-2025年)(第二次)。
2.2项目总预算:采购预算248.4万元(含税)。实际采购量按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
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96万元(含税);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6.4万元(含税),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万元(含税),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6万元(含税)。
2.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或项目累计订单金额(含本项目所有中标人订单)等于或大于各招标人的预算金额(含税)时可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垂直螺翼式液封水表(大口径机械水表),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中标单位家数:两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釆购网 (www.ccgp.gov.cn)的相关截图)。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6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优先允许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如均非生产厂家则优先允许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产品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7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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