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2-22 8: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项目编号:hizw20230222004)已由海南省水务厅以琼水保移〔2022〕35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流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km2。招标控制价3,176,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222004001;控制价:3176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含设计、施工
2.6质量要求:
标段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工程设计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工程施工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注: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2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1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项目编号:hizw20230222004)已由海南省水务厅以琼水保移〔2022〕35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流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km2。招标控制价3,176,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222004001;控制价:3176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含设计、施工
2.6质量要求:
标段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工程设计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工程施工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注: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2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1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万宁市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