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6/16-SG-012)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邦堆乡邦堆村
2.2.项目规模:3169.8亩,其中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承担600亩,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承担2569.8亩。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即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抚育与管护为55个月,2023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6/16-SG-01201 | 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 | 1.植苗造林14个作业区,涉及面积211.33 公顷(3169.8 亩)。2.管护设施:架设围栏网、管护房及相关配套设施。3.灌溉设施:铺设管道等。4.抚育与管护:管护期55个月。5.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程。 | 1000 |
项目概况:
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项目按照《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作业设计规则》实施的造林绿化工程,是“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造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完成作业设计。
本项目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招标,招标完成后,两家招标人分别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根据《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3年度承包造林任务的通知》(拉指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承包造林任务为达孜区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3169.8亩,其中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承担600亩,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承担2569.8亩,两家公司按承担面积分摊投资。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高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造林绿化项目业绩(已完工或正在承担的)。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造林绿化工程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近半年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1 15:25到2023-03-0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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