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油储运部10万立储油罐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4套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油储运部10万立储油罐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4套(WZ20230315-3603-217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PHP200 3% 电动机驱动和柴油机驱动 20# | 1.00 | 套 | 包1-1个包 | ||||
2 | 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PHP200 3% 电动机驱动和柴油机驱动 20# 横式 | 1.00 | 套 | 包1-1个包 | ||||
3 | 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PHP200 3% 电动机驱动和柴油机驱动 20# | 1.00 | 套 | 包1-1个包 | ||||
4 | 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PHP200 3% 电动机驱动和柴油机驱动 20# 横式 | 1.00 | 套 | 包1-1个包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2021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审计报告的否决 3.1.7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行业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明细清单复印件(如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8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和▲项条款全部满足。 3.1.9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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