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3月2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分公司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所需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220-2955-1480-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7831单元) | 1.00 | 套 | 包1-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 | |||||
2 | 微机五防误及视频监控系统(1890单元) | 1.00 | 套 | 包1-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1.7 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3.1.8 电气作业安全管控一体化系统应用软件应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供发明专利或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 3.1.9 提供2019~2021年投标物资单个合同复印件(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投用日期,合同总价等信息):合同金额大于100万人民币、标的物为一控六及以上独立的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电气作业安全管控一体化系统)。 3.1.10 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可视化视频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等)检验报告。 3.1.11 提供国家认可机构(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普实验室)、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同等资质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电气作业安全管控一体化系统主要设备(电脑钥匙、遥控闭锁装置、地线管理装置)的检验报告。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每套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屏柜铭牌处必须要有二维码,二维码至少包含该套微机五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规格参数信息。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2月15日 9:30至2023年3月6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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