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3年基站铁塔拆除处置
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3年基站铁塔拆除处置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3年基站铁塔拆除处置项目(项目编号:HBTZ-HSTT-23008)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衡水区域内铁塔的拆除处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模式,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预估金额48.31万(含税),税率按13%计算,税率以实际应答为准。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通过经评审的最高价法评选出1家成交供应商。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低限价
□不设置最低限价
■设置最低限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权重 | 单价不含税 最低限价(元/吨) |
1 | 地面单管塔 | 40% | 900 |
2 | 地面非单管塔 | 55% | 900 |
3 | 其他塔型 | 5% | 750 |
供应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铁塔产权的铁塔拆除后直接处置。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采购人库房,供应商按约定支付处置费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营业外收入列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各种塔型预估数量如下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 服务名称 | 预估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地面单管塔 | 200吨 | 衡水市 |
2 | 地面非单管塔 | 250吨 | 衡水市 |
3 | 其他塔型 | 30吨 | 衡水市 |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执行周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止或份额执行完毕止,满足条件之一则协议自动终止。
2.3工期:接到采购人订单后7日内完成铁塔拆除处置工作
2.4服务地点: 衡水市
2.5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与上述资质同等级或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组(每组3人)施工人员,每组须具备1名安全员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名登高人员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作业证、1名焊工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上岗证(1人同时具备多证视为1人)。(所有施工人员须提供: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须更换,须先报备采购人联系人,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可更换)。
3.6、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份(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协议)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铁塔拆除或铁塔新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衡水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B)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如下: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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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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