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3-511421-04-01-952773】FGQB-00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仁寿鑫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仁寿鑫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3-511421-04-01-952773】FGQB-00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公正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7组(已建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仁寿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100t/d。本工程主要包括餐厨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 2.3 总投资: 6488.1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4195580.35 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最高限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9:00至2023-03-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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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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