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0306/01
发标日期:2023年03月07日
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青岛分公司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年度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青岛分公司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年度协议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内容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所需的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工作。 |
项目所在地: | 青岛 |
服务内容简介: | (1)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工作须遵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供足量、合格的施工升降机装置,安装位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乙方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设备动复员、设计与方案、安装与拆除、操作、维修与维保、检验与检测、特种设备管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4)除本文件明确甲方负责的工作界面外,其余相关服务均为乙方的工作界面。 (5)乙方按照甲方相关HSE要求自行配备安全防护物品。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署时间为业绩时间),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施工升降机的租赁服务完工业绩。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服务完工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完工证明、服务完工时间。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组织机构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安全专业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管理经验,投标时提供人员简历。 (3)安全专业负责人需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4)投入本项目组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安全专业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公司自有人员,投标时需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到2023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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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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