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2023年-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2023年-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2023年-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154辆,以招标人实际投保为准)。
2.2服务期:2年,合同分两期签订,一年一签,2023年合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2024年合同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的保险期间与合同期限同步,分别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保险期间以合同期限内的保险服务期实际到期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信誉要求:(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评标时,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4)评标时,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未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黑名单”(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的,将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3财务要求: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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