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日常零星维修结算审计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DJZG20221205139)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丹东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日常零星维修结算审计服务外委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1 招标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日常零星维修结算审计服务外委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地区范围单项报审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结算审计工作。单项日常零星维修包含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监控、报警、消防、防雷、通风等主体和配套单位工程。
2.3 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4.8万元/年)
2.4 最高限价:报审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最高限价0.1万元/项;报审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最高限价0.2万元/项。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2年。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六)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建立完备的内部技术档案、质量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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