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本部及网点食堂餐饮服务的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委托,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本部及网点食堂餐饮服务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本部及网点食堂餐饮服务的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L066023470351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为招标人提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本部及网点食堂餐饮服务。
2.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中标人数量为一家。
3.项目内容:委托管理泰州分行本部大楼及网点(兴化支行、靖江支行、泰兴支行、高港支行、姜堰支行及医药高新支行(筹))员工餐饮服务。分行本部、网点食堂提供每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与晚餐及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时的餐饮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选取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近3年度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提供类似项目服务经历,至少提供1份同类或类似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签字和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餐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禁用、退出名单的(包括不仅限于招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禁用、退出名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
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6.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5-9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17时至2023年3月22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平台服务费 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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