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湖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湘西自治州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标编号:0623-2385N3115021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服务地址:吉首市人民中路89号农发行湘西州分行院内
3.采购内容
3.1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为满足员工工作日就餐需求,招标人将本单位人员食堂早餐、中餐和晚餐服务外包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收取相应的外包服务费,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招待餐服务。
3.2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招标完成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万元。
4.合格投标人
4.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的公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3本项目不接受(接收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3月16日起至2023年03月22日(具体是获取招标文发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307)。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前来购买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可以以邮件的方式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5.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到指定地点或者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b12@163.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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