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A-XAJJTGS-2023-0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2023年度除草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草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单位 | 到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除草剂 | 014090002693 | 除草剂 | 安全型 | kg | 西安局集团公司 | 集团公司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接到订单后15天内 |
014090002754 | 除草剂 | 速效性 1kg/桶 | kg |
备注:
1.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订单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中标(成交)结果。
5.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的登记证、批准证。
(3)投标产品具有2020年以来同类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及以上;一年以内投入使用的新产品须提供使用单位技术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能够提供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5)本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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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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