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22-SB-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永州江永水美塘26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已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2.2.项目规模:2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4套,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累计交货15套,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累计交货30套,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全部交货,供货进度及规格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湖南华电永州江永水美塘26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52套)及其相关服务.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22-SB-00401 | 塔筒采购(含基础环或锚栓) | 塔筒采购(含基础环或锚栓)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采购(含基础环或锚栓)】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证书,或具有有效的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近三年内(即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具有至少5个项目塔筒的合同业绩(单机容量4MW及以上机型)。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1 16:49到2023-03-2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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